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中共绍兴市委社会工作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本级普通辅助类工作岗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较好吃苦耐劳精神;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财务相关的学习或工作经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中共绍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报名资料,以电子资料形式发送至邮箱sxswshgz@163.com。《中共绍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
3.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招考程序
1.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文字应用能力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4.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提交部机关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并依次替补。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依次替补。
五、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参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绍兴市级部门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绍兴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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