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领导下的正处级新闻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拥有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大平台,刊发《舟山日报》《舟山晚报》,开办2个广播频率、2个电视频道、舟山网•大海网网站、竞舟新闻新媒体矩阵(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舟山网新浪微博等新媒体账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网•大海网https://www.wifizs.cn/
其中舟山网•大海网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在舟山网•大海网点击“舟网动态”专栏查询。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4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下午16: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5.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获奖证件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8.报考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者,要求提供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普通话一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并要求提供本人的播音主持作品,作品用于报名简历筛选,不计考试分值。作品要求为:本人在演播室内正面出镜的时政新闻主播视频,辅以现场采访视频和新闻评论播音视频,视频作品2-3件,单件视频作品时长3-5分钟。中心将综合考评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的简历材料和播音主持作品,经筛选后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在舟山网•大海网公布。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相关作品(报考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者)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xwcmzx@163.com,以收到回复为准(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x岗位+姓名”)。
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舟山网•大海网。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
考试方式为专业笔试、试镜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试镜与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镜、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试镜、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
(二)融媒体文字记者岗位
考试方式为专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
(三)融媒体摄像记者岗位
考试方式为专业笔试、实操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实操、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操、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实操、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由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网•大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4774,监督电话:0580-2607865。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