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人数:1名。
(二)工作岗位:食堂服务。
三、岗位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思想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身体缺陷,绥江县常住居民。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含传染病史)及其他不适应食堂服务岗位的疾病(病史)。
(四)热爱食堂服务工作,有相应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中心618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验件),交复印件;
(4)体检证明。
4.不收报名费。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取前1名作为考察对象。
2.查询有无不良记录:向公安等部门了解有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若前1名中有考察不过关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聘用管理
(一)经招聘单位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七、解聘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将其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一)编外聘用人员开展的工作任务已完成且没有新增工作任务的;
(二)编外聘用人员聘用期满后,机关事业单位不再续聘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编外聘用人员辞职和自动离职的;
(五)编外聘用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六)编外聘用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机关事业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编外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的;
(八)编外聘用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咨询电话:0870-7627881
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