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采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摄录像设备和非编软件操作能力,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等相关专业。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融媒体采编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省市级获奖新闻作品,较强短视频采编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需经常外出采访,能适应节假日和晚间加班,工作强度较大。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3年4月2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下载底部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作品等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发送至邮箱909710075@qq.com。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告知。
(二)现场面试。根据审查资格条件,初审合格者择优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重点考察新闻写作和视频采编的实操能力。
(三)考察。等额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个人经历、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能力和个性心理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适应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单位有权辞退。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
无为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