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计划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辽源市宾馆服务员,均为女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6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报考该招聘岗位(附件2)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辽源市宾馆办公楼二楼党员活动室(辽源市龙山北路11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辽源市宾馆组织实施。
2.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2024年辽源市宾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在资格条件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考试。对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请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和辽源市宾馆微信公众号补充公告。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在招聘全过程中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和辽源市宾馆微信公众号,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和辽源市宾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
(http://jgj.liaoyuan.gov.cn/)
辽源市宾馆微信公众号
(二)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13943793197(辽源市宾馆)
2.监督举报电话:13732830095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辽源市宾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