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精神,加强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天门市委编办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2024年天门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37人,各单位具体引进计划及岗位附后(附件1)。
二、引进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要求
1.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天门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
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5)学位证书查验证明或学位查询网站的学位信息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
(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要打印出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文档)。
引进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如下: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28-5237406),tmsyyrsk@126.com;
天门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28-5289253),517512539@qq.com;
天门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728-5222213),276089158@qq.com;
天门市精神病医院办公室(0728-5334828),1163787800@qq.com;
天门市皮肤病防治所办公室(0728-5330333),497808204@qq.com;
天门市口腔医院办公室(0728-5231981),45801560@qq.com;
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0728-4711274),309631121@qq.com;
天门市卢市镇卫生院办公室(0728-4512226),z4756130@163.com;
天门市净潭乡卫生院办公室(0728-4530269),446757635@qq.com。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主管部门实行资格审查负责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各引进单位自行制定考试考核方案,考试考核形式由各引进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可以免笔试。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引进单位考试考核方案须报天门市卫健委核准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试考核工作由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天门市卫健委委派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或部门人员现场参与监督和指导。
(四)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天门市卫健委确定体检医院,各引进单位负责具体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情形,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及备案
引进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天门市卫健委审定。经审核无误后,由天门市卫健委统一对审核通过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卫健委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七)聘用
通过聘用备案的,由天门市卫健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为新聘人员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引进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除享受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适用于本次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天门市卫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5296010)
附件1:2024年天门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天门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天门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