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黔西南州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考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黔西南州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考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的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事业人员2名,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不限专业;
4.截至2024年2月18日在职在编且最低服务期满,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时);
2.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曾受党政纪处分或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不符合此次考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2024年2月19日8:30-2月21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http://qxn.pzhl.net),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非法学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扫描件;
(5)《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文件及盖章后扫描PDF版文件各一份(附件2),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6)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考聘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考聘方案》《职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8:30-2月22日17:3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登录报名系统(http://qxn.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2024年1月29日17:3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8:30-2月24日17:30期间进入登录报名系统(http://qxn.pzhl.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若因工作要求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素养等。
(4)笔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5)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统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
(7)笔试成绩核查:由于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只接受“缺考异常、参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的考生核查申请。
有上述特殊情况的考生,请本人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通知考生和考聘单位,并统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
(8)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一份;非法学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扫描件;
(6)《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一份,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考聘工作始终,在考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
(五)体检
体检统一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共产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方案》规定的考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考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814728(州司法局人事警务培训科)
联系人:汪锡楠(19185957990)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监督电话:0859-366011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黔西南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