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金东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岗位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16名(具体岗位在阳光择岗前提前公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担任园长2年或副园长3年以上(省三级幼儿园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4年1月19日。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
5.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①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曾被开除(辞退)人员;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③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C区626室(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2.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手签姓名和日期。报名表中的准考证号由现场工作人员填写。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③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⑤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如有请提供)。
⑥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⑦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任职经历证明(详见附件2),属第三方公司派遣的考生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按序装订上交;同时上述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于报名现场扫码上传。
报名表(一式两份)经现场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如未达招聘计划数3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
①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相关知识。
③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根据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同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由个人竞聘演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先进行个人竞聘演讲,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等。
个人竞聘演讲,根据提供的演讲素材,准备时间30分钟,演讲时间3分钟。
结构化面试时间共10分钟,包括阅读、思考和回答的所有时间。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个人竞聘演讲、结构化面试分值各占50分,面试合格分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下一环节。若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5.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40%+考生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阳光择岗(阳光择岗原则和办法在择岗前公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①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②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8.待遇
合同制教师按《金东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金东教体〔2023〕2号)规定执行,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绩效奖金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
五、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ndo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招聘工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