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平阳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规范填写《平阳县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da123@163.com,文件名备注为考生姓名+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可面试时再提供。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5日;联系地点:平阳县档案馆(平阳县昆阳镇存礼路1003号)四楼405室;咨询电话:0577-58198561。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县档案馆研究后,再决定后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二)考核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高到低取前3名考生进入实践操作考核(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实操考核),实践操作为模拟上岗形式,时间为1周。
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和实践操作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实践操作考核对象。
考试由县档案馆负责组织实施。
三、聘用
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