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水潭医院建立于1956年,是以骨科、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继成为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清华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院现设有新街口、回龙观、新龙泽三个院区,回龙观二期计划于2024年开业。医院拥有骨科、手外科、烧伤科、运动医学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六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连续13年获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第一名。2016年,获批骨科机器人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十四五”期间先后获批骨科手术机器人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入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第一批项目储备库,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2022年获批成为国家骨科医学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相关政策要求)、博士后出站人员(2024年出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学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研究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五)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户籍),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
(六)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员,培训合格的,按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执行;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登录北京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s://hr.jst-hosp.com.cn/zhaopin/进行简历投递(请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打开网页)。
2.在线注册、简历维护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投递(除个人简历照片外,其他附件请使用pdf格式)。
3.简历截止投递时间:2023年12月3日。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科室相关专家对简历进行打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从教育经历、获奖情况、业务技能、科研情况、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高于合格分数线者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骨科专业毕业生、护理专业毕业生、其他专业毕业生。
1.骨科专业毕业生:凡是报我院骨科专业的毕业生需参加“骨科专科医师入职选拔英语考试”,具体考试形式为笔试、口试。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口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2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2.护理专业毕业生:笔试内容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高于合格分数线者进入操作考试。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操作成绩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3.其他专业毕业生:笔试内容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已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院党委会审批后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手机可以正常接收短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短信、电话联系不畅通等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医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六、联系方式
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jst-hosp.com.cn/
联系电话:010-58516722(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