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舟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舟山分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舟山分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15人,其中高级职称374名,博士(后)19名、硕士190余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C类人才3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11人,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硕士生导师19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1个。医院开放床位1110张,设24个病区以及眼科中心、综合ICU及EICU。医院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创伤中心等学科辐射全市。心脏及大血管手术为市内独有,腔镜、内镜、介入治疗水平市内领先,细胞分子生物实验室为市内唯一临床基础研究平台。
2、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1025人,其中高级职称214人,硕士62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儿专业特色鲜明,主要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疗、危重症的抢救工作,开展和指导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3、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
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668人,其中高级职称148人,博导1人,硕导5人,博士3人,硕士5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人,省级名中医1人,省151人才5人,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人,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4人,市级名中医11人,舟山市资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拔尖人才各1人。主要承担全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复杂疑难疾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健康服务的需求。
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现为舟山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舟山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在职职工283人,其中高级职称55人。开放床位400张,设9个病区,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以及老年病和老年综合征的评估、诊治、康复。
5、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一家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民事业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全市口腔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职工11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高级职称人才7人,中级职称21人。
6、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了新城临城街道辖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下辖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家村卫生室。
7、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2021年9月3日批准成立,核定事业编制95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舟山市新城辖区千岛街道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下辖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7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十)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10月19日9:00-10月28日16:00。
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分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3个地点。
1.牡丹江市
现场报名时间:10月30日0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2.齐齐哈尔市
现场报名时间:10月31日08:30—11:30;
现场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体育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3.哈尔滨市
现场报名时间:11月1日0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介表或相关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2023年已完成全部规培考核还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4.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研究生需求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本科生需求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现场报名一致的材料。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11月1日下午—11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市。
(二)考试方式
1.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2.本科生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为主。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8(李老师)、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王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舟山市口腔医院0580-8176662(叶主任)、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80-2083566(王主任)、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80-2380029(虞老师)。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