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结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本次共有3个事业单位,拟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次招聘部分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各招聘环节的通知、成绩等信息均在此官方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聘网站链接,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或资料。信息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2.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急需紧缺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能证明报考条件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指定的官方媒体查询。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资格复审
考察工作由沧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政审材料和考生人事档案。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官方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等事宜均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方对其他媒介相关信息概不负责,且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相关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