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成立于1985年,是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持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地质灾害治理(评估、勘查、设计),测绘乙级,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矿产资源损害鉴定)、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方案编制等一系列工程建设方面的资质。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总工办总工程师1名;
(二)总工办副总工程师1名;
(三)总工办总工程师报考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勘查技术与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岩土工程、水工环等相关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8年及以上工程勘察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或水文勘察甲级业绩者优先。
(四)总工办总工程师报考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勘查技术与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岩土工程、水工环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岩土工程、水工环等相关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或岩土工程设计、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或水文勘察甲级业绩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应聘者可通过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所报岗位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有关材料以附件形式(邮件主题:本人姓名+报考岗位),与《报名表》一起发送至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496471584@qq.com。联系电话:18889925472;0898-8826048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2.面试考官:由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面试要求:面试按当天到场顺序进行,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等候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顺序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通过招聘后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参照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工资分配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