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新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计划招考人数231人,共2类岗位:A类岗位招考161人,B类岗位招考70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A类: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天桥区常住户口(不含大桥街道办事处户口),以户口簿为准(须在2023年7月24日以前取得);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7月24日以前取得);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7.目前在天桥区辖区街道(不含大桥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户籍放宽至济南市。
B类: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在职人员报考以上2类岗位均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等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不得报考;
5.天桥区在职村(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ianqiao.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0: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2:00
报名缴费网址(电脑端):http://zpks.haihr.com/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441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预报考街道及岗位,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须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目前在天桥区辖区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须上传街道证明(附件2)、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与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经历相匹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并同意《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超过报名期限,将无法报名;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工作单位、职位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考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初审
招考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7月24日11:00至7月27日12:00将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sdzhuoerrenli@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0531—86989596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确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打印《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报名登记表》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划定范围,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考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加分: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
(2)目前在天桥区辖区街道(不含大桥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任职年限1年(含1年)以下的,加1分;1年以上、3年(含3年)以下的,加2分,3年以上的加分3分。
(3)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进行计算;加分名单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30日9:00—11:00,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
1.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名,分别按岗位招考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任一岗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则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计划,同时将核减的计划增加至另一岗位,以确保总招考计划不变;如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达不到1:2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
2.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考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经审查不具备招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核现场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选岗、考察及体检
(一)选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各岗位分别根据本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选岗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人选。
进入选岗范围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报考意愿进行岗位确认;超出街道招考计划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选择招考计划未满额街道岗位。名次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过程中,考生自愿放弃的,当场签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选岗结束后公示选岗情况,进入考察环节。
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二)考察
岗位确认后,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三)体检
1.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管理和待遇
(一)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岗位。
八、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九、其他
1.本次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录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咨询电话:0531—86989596、0531—86989727
(正常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