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扎赉特旗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演职人员2人,其中声乐演员1名,舞蹈演员1名,列入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形象良好,体态匀称,热爱乌兰牧骑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性别不限;
(六)年龄及身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3日(不含)至2005年7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声乐演员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身高160cm及以上。舞蹈演员男身高175cm及以上,女身高165cm及以上;
(七)学历及专业要求:声乐演员(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演员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专业为舞蹈学、舞蹈表演。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取得日期截止至报名开始日之前;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休息);报考人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报名地点: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
(二)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符合附加因素加分情况的,需提供艺术奖项、艺术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
6.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委托人委托书,所填写的信息视同报名人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当场直接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二)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收取考试费70元(报名费按每人20元、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六、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发布的最新通知。
七、考试内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8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自备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表演服装、电脑等设备。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扎赉特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一专多能展示为主专业外自主选择1至2种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需达到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考试要求:考生在声乐、舞蹈、器乐、曲艺、主持、作曲、编曲、编导等艺术门类中选择一项或两项进行展示,限时5分钟。
声乐演员:声乐作品演唱50分,听音10分,视唱2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
舞蹈演员:舞蹈作品表演40分,基本功测试20分,命题编创舞蹈2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
八、附加因素加分
(一)获得人社、教育等政府行政部门评定的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者加1分;
(二)获自治区及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奖项者加1分;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展示成绩+附加因素加分;
(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公布。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十、体检
(一)体检在旗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审核,报旗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二、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十三、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聘用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报旗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扎赉特旗乌兰牧骑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十七、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考试辅导班;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在考点门口入场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备查,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查验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82-6718046
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0482-6131191
扎赉特旗乌兰牧骑:0482-6122327
附件1: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