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服务辖区居民,经华岩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队员(劳务派遣用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管大队相关岗位工作。华岩镇政府负责组织人员遴选,不与录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城管协管员5名(协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做好城市管理执法、秩序维护及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履行城管协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肯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关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cqjlp.gov.cn/)及各社区公示栏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管大队(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70号美每家商务中心304室),联系电话:81391528(郑老师)。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报考人员须亲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有退出现役证一并提供(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后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管大队按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加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1)笔试:分值100分。内容:党史、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根据笔试情况适当调整面试人员比例或增减招聘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
(1)退役军人加1分;
(2)本科生毕业加0.5分,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加1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镇政府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结合岗位实际具体确定体检项目。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时可以进行家访。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镇党委会议审议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完善相关用工手续,与第三方公司(九龙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至华岩镇城管大队相应岗位,享受相应报考岗位待遇。经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此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城管大队负责解释。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