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组织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个岗位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2023年4月19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8∶00——2023年4月23日17∶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4月26日至4月29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网站,了解报名、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所有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有关报名、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考试要求。
(二)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三)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报考者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考核与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与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077332。
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0591—87850903冯先生
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0595—87777138林先生
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0595—22560922苏女士
省交通保障中心:0591—87078796詹女士
省交通质安中心:0591—87077682张先生
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0591—87078890林女士
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0591—87077916池女士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督电话:0591—87077832。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话:0591—870781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2023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