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人社部门同意,大姚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普查办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能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工作主动性强,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
(1)本人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日期至报名时满一年以上;
(2)本人未持有营业执照。
(二)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月不少于3500元(在人社局补贴的基础上我单位每月另外补贴1000元),符合条件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至4月25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大姚县统计局709办公室(县政务中心主楼7楼);
3.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大姚县统计局2023年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并在表格右上角贴上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4.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报名联系电话:0878-6212870。
五、招聘方式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大姚县统计局2023年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