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1名。
一、考调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及名额
1.从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中考调一级科员5名。
2.从全市各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考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服务期计算等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考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本单位任职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韩城党建网站、韩城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考调公告,公开考调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考调的方式、程序等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可在线查询,也可电话咨询考调职位的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
1.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实行现场集中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22日
报名地点: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委前楼312室)。
报名方法:
(1)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4)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含电子版)及其他报名资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5)其他报名资料:①公务员招录文件(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招聘文件(聘用通知书)、参加工作介绍信复印件;②进入现单位介绍信复印件;③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文件)、公务员登记文件复印件;④近三年考核结果文件(考核表);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资料的,取消考调资格。
3.不足开考比例的情况
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为3:1,最低不低于2:1,对未达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考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人数少于考调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调单位具体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与笔试设在同一天进行。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考调公告网站公布通过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一般不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2.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和各相关考调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进入单位的方式、报考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印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市委组织部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市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公开考调通知文件。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考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考调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考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考调工作的人员,在考调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次考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职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调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3—5206133
附件2 韩城市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