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法治周末》有文章显示,截至8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已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5731人。按照每年每人平均工资两万元计算,仅此一项,公共财政开支已超过1亿元。
专家:“吃空饷”现象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违背了实现伟大中国梦活动中“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的要求,亟待解决。
专家指出“吃空饷”的成因复杂,但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人事管理体制存在“漏洞”。有的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生病以及已死亡或判刑人员瞒报等情况;有的因人身重大事故、严重疾病导致在编不在岗的情况;还有的是领导干部刚过50岁,就要从第一线退下来退到二线,实际等于可以自由回家甚至不上班,但所有工资福利仍然按照在职对待。
第二,某些掌权领导对“吃空饷”的纵容。机关单位里的人事状况掌握最清楚的相关负责人,往往会对“吃空饷”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国家财产当作“顺水人情”。“吃空饷”问题往往牵涉到一些党政部门“重量级”人物,有关部门管理比较松的,易出现“吃空饷”现象。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吃空饷”行为定性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并不是十分明确,并且贯彻落实存在不到位之处,这使得基层单位对此问题责任意识淡薄,甚至听之任之,从而形成了对这种浪费国家资源的行为没有制裁措施的局面。
梁凯老师认为严厉整顿、治理“吃空饷”行为,需要多部门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首先,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要制定具体的具有操作可行性的工资统发审核办法,明确界定进入工资统发的对象、范围、条件和审核的原则、程序。
其次,建立定期公示及举报制度。加大对清理“吃空饷”政策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吃空饷”危害的认识,从而自觉参与到监督“吃空饷”的事情中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严肃查处,同时应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并保护好其隐私。
再次,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制度。由于“吃空饷”的行为隐蔽性较强,查处有一定难度,因此需要建立各部门共同把关监督、联合行动的协调机制,把干部人事编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最后,严格贯彻落实先关法律法规制度。让“吃空饷”无藏身之地的同时,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刑法上看,“吃空饷”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或“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轻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重则,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还可并处或没收财产。如果构成“诈骗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吃空饷”达到2000元即认为是犯罪,3万元以上可判3~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可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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