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巴中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设置编外辅助性岗位的批复》(巴编发〔2020〕24号)要求,结合《巴中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巴编发〔2017〕3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cnbz.gov.cn/、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cnbz.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一线工作环境;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3月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3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活动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30名。其中:执法辅助人员13名、新闻采编2名、机关事务2名、网络运维1名、机关文印1名、机关会务服务1名、驾驶人员10名。(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5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或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2《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将《报名表》3份(含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递交到报名地点。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考试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巴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资格初审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7:00。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驾驶员、机关文印岗位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机关事务和机关会务服务岗位只参加面试),均按满分100分计算,最终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其中:驾驶员、机关文印岗位总成绩=技能考试×70%+面试成绩×30%,机关事务和机关会务服务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法律、生态环境专业等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技能考试)成绩在巴中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到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507室,书面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将在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5.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驾驶岗位从业证明等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6.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7.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相关要求: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缺一证件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技能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考察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需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签订协议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即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达不到录用条件,可直接解除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3.按照社会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为辅助岗位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接收。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827—5263811;刘先生:18008278228,何先生:18190117767。
附件1: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