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县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2023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招才引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有效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党籍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免收报名费。
请报考人员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
特别提示: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核测评及考核测评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和考核测评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各用人单位通过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对网络报考人员报考的相应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时通过短信和邮箱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注意查收。
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降低至2:1,降低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3.考核测评相关事宜待报名结束后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另行公告。
4.考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和盐边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待考核成绩公示期满后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体检
通过考核、资格复审确定的意向人选,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意向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公众信息网(http://www.scyanb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或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意向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4.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5.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盐边县服务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三、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员身份
直接考核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具有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人才政策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兴攀”战略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人才创新发展聚集地的意见>的通知》(攀委办发〔2022〕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盐边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招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812—8655194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招才引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