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五经普”统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用对象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工作人员2名。
二、招用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磐安县统计局办公室(安文街道环城北路34号3楼),报名电话:84655060,联系人:胡飞。
3.报名要求:填写《磐安县统计局招用“五经普”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有统计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材料并盖章。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磐安县统计局招用“五经普”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招用范围:户籍不限。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
4.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类、经济类、文秘类专业优先。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用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招用
招用人员实行合同制,暂定2年,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招用合同。工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按照我县政府购岗人员执行。
三、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统计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