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9号)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蒲组发〔2018〕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2023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回避有关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不适宜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多个岗位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确定报考岗位,并以确定的岗位参加面试。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含)前将《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成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303955906@qq.com)。
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箱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银园酒店(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春融东路与毓秀路交叉口)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11:00至下午14:00
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三)确定拟签约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前的总分高低确定拟签约人员;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拟签约人员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拟签约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产生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拟签约人员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于面试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拟签约人员因个人原因未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产生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蒲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二楼,联系电话:028-88554516)报到,并交验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因上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注:《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蒲江县卫生健康局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并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委,028-123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蒲江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规则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蒲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28-88554516。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
1.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蒲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