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执法工作人员9人,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仪表端庄,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主动服务意识好,无不良嗜好;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应聘者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符合招聘简章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及辅助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6、不符合回避原则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月23日—24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101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邗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网络下载填写,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咨询电话:0514-89799368联系人:朱女士;
5、招聘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资格审查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在同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问题解决等方面的适应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待遇方案。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满后待遇参照《邗江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33398。
本简章由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邗江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