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见附件2)。
2.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见附件3)。
3.2017年9月2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高校为“985、211”的毕业生(见附件4)。
(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留学归来的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四大世界大学榜单之一,且排名位于榜单前300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审查。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8:30至2023年3月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7日8:30至2023年3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1)本次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网址:http://121.40.33.186:840(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学校所在排名榜榜单名次。
(5)其他材料:①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永嘉县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均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3: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资格复审
1.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再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再进入面谈、面试等后续环节。
2.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进入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永嘉公务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永嘉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三)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四)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试(面谈)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五)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57768287、0577-5775656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