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服务员。
(二)岗位工作内容:
1.负责遗体收殓、化妆、殡仪业务办理、洽谈、主持追悼仪式等服务工作。
2.负责文书起草、殡葬改革宣传等工作。
以上岗位需协助参与馆内其他一线殡仪服务工作,男员工需适应夜间值班。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第1点岗位不限,第2点岗位面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四)其他要求:应聘者不构成回避关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标准的普通话及粤语优先。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薪酬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市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当年单位经营情况按岗位量化分配,享受“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考核→签订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3.请应聘者于2023年2月15日17:00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910573852@qq.com。
4.资格审核后,市殡仪馆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条件择优挑选参加面试人员,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可拨打江门市殡仪馆办公室电话0750-352690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了解相关情况。
(二)报名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或学信网证明)、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至邮件附件。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注明“姓名+应聘岗”。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自中学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面试、体检、试用、考核时间
6.拟定于2月20日组织进行面试,择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录用。
7.拟定2月底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