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四)具有保山户籍,年龄在35周岁(1988年2月以后出生)及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六)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系统,做事积极主动。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末次登记失业时间1年以上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
(八)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九)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使用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人员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8日,2月18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875-7120928)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上传个人简历至邮箱,简历中要包含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实习履历等要素。(简历投递邮箱:cnzwglj@126.com)
(三)资格审查:2023年2月18日下午17:00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四)面试面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体育场南侧办证大厅)一楼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作情况年度考核优秀的予以调增,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附件: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人员招聘报名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