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社区建设,优化社区居民服务环境,解决拉哈镇社区用人短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3个岗位,招聘人数10人,详见附件1:《拉哈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满足以下条件,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此类推;
5、具有讷河市户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拉哈工业特色小镇”微信公众号,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拉哈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府一楼东侧大厅)。报名咨询电话:15174505988;18846757891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拉哈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1份;
(2)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粘在报名表上);
(5)报考中共党员岗位需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龄超过35周岁的女性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流水1份。
2、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规定,考生现场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如01、02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减少其招聘人数,并将减少的招聘人数增加到03岗位。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拉哈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中学语文,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中学语文各占5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言语表达、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拉哈工业特色小镇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拉哈镇户籍、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
由拉哈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联审联查。重点考察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拉哈工业特色小镇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办法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考生按岗位考试名次依次选岗,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对聘用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
五、待遇保障
聘用后享受拉哈镇政府现行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要求
1、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拉哈镇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拉哈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拉哈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