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5人,详见表格。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岗位调配,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之间出生);
(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或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四)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3816。
4.所需提供材料:
①《余东镇公开招聘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是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余东镇组织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录方式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三部分组成。
1.笔试(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等,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适岗评价(100分)。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适岗评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本次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5.综合得分计算: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50%+适岗评价得分×2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四、工资待遇
招录的群团干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经考察转正后,月工资按照余东镇群团干部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30567,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32013。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