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入职考核各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
2.有大庆市区户口或在市区有固定居住场所;
3.身高17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体态匀称、身体健康;
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6.入职后如果岗位需要,能够接受岗位调剂。
三、具体岗位设置及数量、要求
1.安保岗位人员1名
要求: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强电岗位人员(电工维修人员)1名
要求: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人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监控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岗位人员1名
要求: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经历。
4.综合岗位人员1名
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年以上文员或内勤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4日至2月10日。报名时需将报名申请表、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dcfwzx@163.com。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人员于2023年2月12日下午14:00至17:00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到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市政府办公楼东门)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或有不良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未入围面试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后,要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试用及聘用。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试用的,安排入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试用期工资与聘任后工资待遇相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459-8178707
附表:《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
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