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和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博士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延迟毕业的,经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需提交《2023年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报名材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发送至电子邮箱:840682044@qq.com。
3.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选派到工作专班、重点项目或企业锻炼1年,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统一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578-2098677。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7。
附件:2023年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