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现因发展需要特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三)具体条件
岗位: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GCP)机构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名
具体要求:
1.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临床医学或药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
3.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国家级GCP培训证书;
5.熟悉临床试验法规要求及临床试验运行全过程;
6.具有良好的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擅长书面撰写及沟通协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所需资料为:1.应聘人员简历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如应聘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则应聘资格审核不合格。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3年1月2日17:30止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经初筛合格后,由医院组织招聘考核。招聘考核通知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请及时查看,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三)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入职体检,本次体检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30天内入职,否则可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