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青年人才5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时限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1月3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月3日。
5.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岗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09:00-1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报名电子邮箱:qufuyoubaojianyuan@zb.shandong.cn。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需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确认电话:0533-7015508)。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3);
(2)《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应聘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6)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
(7)同意应聘或解聘说明。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与《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5)(此表不需要做成PDF文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与报名表同底)一起压缩打包(报名文件和发送邮件均命名为:“单位-岗位-姓名”)后发送至邮箱:qufuyoubaojianyuan@zb.shandong.cn。
(二)资格初审
1.审核时间:2023年1月4日09:00-1月7日17:00。
2.审核方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3-7015508。
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具体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首次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本公告由周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附件7: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附件8: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