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经龙江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计划
龙江县乡镇卫生院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护士岗位的还需要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5、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含),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19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在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龙江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报考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jxldj@163.com。包内单项材料命名要准确,材料齐全后打包压缩,提交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均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8:00--12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联系电话:0452-5835818。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提供PDF版);2023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提供PDF版);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的扫描件;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上传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附件4)。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急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或无人报考出现空岗,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部分变更招聘计划;
(4)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护理学、药学专业课程。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考生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优先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龙江县户籍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一是其德才素质、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二是复审报考资格。考核工作贯穿招聘全程,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江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理聘用、落编手续(2023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学历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龙江县聘领工作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五、防疫相关要求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由于疫情等无法抗力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不再另行举行考试。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报名表.doc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龙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推荐信》.docx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