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更多人才,优化卫健队伍结构,经研究,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名,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每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全部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
4.身体健康。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岗位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设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条件,考生为不低于设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均为合格。
注:具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限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党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uojiang.gov.cn)首页“招考录用”版块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转载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2022年12月16日18:00(以报名邮箱收到邮件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取先网络报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7433263@qq.com
咨询电话:0838-312002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考。
4.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后的《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均须扫描在一张A4纸)。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各1份。
以上资料需逐一扫描为PDF文件并压缩打包,以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命名(如:“张三+101”)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报名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考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时,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须与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最迟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反馈。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接到复审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社局722室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填报《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
(2)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
(3)本人有效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1份。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
1.内容和方式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排名与最低线
面试后,同岗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并影响1:1确定体检名额的,则进行加试),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uojiang.gov.cn)首页的“招考录用”版块,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体检事宜。
3.面试最低线划定
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最低线为70分,面试分数未达最低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果某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最低线7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依照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全合格,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区人社局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且达到最低线的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由区人社局牵头区卫健局汇同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拟聘人员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个人档案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对应聘人员考察作出结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ojia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且分数达到最低线的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聘用确认。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聘用前,由区人社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且达到最低线的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聘用确认办结,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该人员聘为该单位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按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注:任何环节递补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招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交通出行、报名(考试)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考务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中所告知的事项和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现场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罗江区纪委监督电话:0838-3901867
罗江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38-3120911
罗江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838-3120029
附件1.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附件4.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附件5.2022年罗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须知
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