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加强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
2.其他专业引进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或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习),以及QS发布的2022年世界大学前300位高校中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数量及条件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共5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乌审旗现有在岗财政供养的服务性人员,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9日之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1.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2.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3.聘用期内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
4.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的本科生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QS发布的2022年世界大学前300位高校中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称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报名入口】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以及本硕阶段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和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以及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
6.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8.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旗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8:30至12月13日17:30。旗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登记表原件;
5.相关工作经历、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资格审核将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凡报考岗位编码为01岗的考生须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无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建专家组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编码为01岗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则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总成绩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由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社会信用、核查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考生不按时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4.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引进手续
对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旗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引进人才须服从岗位调剂,服从所分配岗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乌审旗。服务期内调离及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须退还所领取安家补贴,同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宜
(一)所有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乌审旗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最新防控措施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未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活动。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接受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2248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982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乌审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