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澄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雇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4个岗位23人(其中初级雇员13个岗位22人,中级雇员1个岗位1人),具体岗位详见《澄迈县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需求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活动初级雇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中级雇员采用面谈(考核面试)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有职称证书要求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1);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目前为我县在编在岗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雇用后即构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同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同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注册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7:00止,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7:00(截止注册后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选择点击相应招聘考试项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考生请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底部证件照专用栏);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教育资质认证材料;
④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
⑤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非学籍验证报告;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试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积极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符合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面谈(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
1.初级雇员招聘方式(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7)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
(9)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0)考试招聘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拟招聘名额末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需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中级雇员招聘方式
采取面谈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拟招聘名额末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7)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雇用合同,雇员合同期为5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三、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的薪酬待遇水平为本县公务员上年度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的2倍以内确定;初级雇员按上年度机关单位一级科员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的1倍以内标准确定。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
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3),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工作咨询电话:0898-67636028
监督电话:0898-6761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