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湖滨社会事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等专业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层次为大专及以上;
(四)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的。
二、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可在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hbxq.suqian.gov.cn/)信息公开板块人事信息栏查询本公开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9日;
2.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材料、资格审查等均通过邮箱进行(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箱 hbsqwsfwzxa3@126.com);
3. 报名程序:报名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进行完善,上传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等),标题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例如“PCR实验室+张某某+13900009999”;
4.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602618(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湖滨新区组宣统部、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环节。
(三)技能测试(面试)
检验室岗位需参加技能测试:
1.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2.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2. 体检前,考生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3. 体检工作由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纪、违法犯罪纳入考察范围;
5.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相应类别岗位技能测试(面试)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湖滨新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与湖滨社会事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委派到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
3.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55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6000元—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 在招聘中,请考生及时关注湖滨新区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602618;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