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交分局勤务辅警(招录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岗位要求及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1、《南通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因招录人数较多,暂不限定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市公安局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基本体能测试及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将在市公安局官网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85020502。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通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