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讲解员1名。
二、工作地点
大庆高新区辖区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传媒、汉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5、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女性身高16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聘劳务派遣人员。
四、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附件《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lzy6041916@vip.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报名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2年07月14日9:00-07月18日17:00
报名咨询:0459-8109658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对外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者补充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四)面试
视报名情况择期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聘用。
五、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庆高新区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薪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薪资按月发放。试用期期间按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等环节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网站。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