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来宾市产业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组织实施来宾市2022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到我市经济建设、重点产业发展一线,强化来宾市专业化人才队伍储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产业发展一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4年7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产业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所急需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士学历学位,或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来宾市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招录(招聘)为来宾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辞职的;以及报考过来宾市引进人才项目并在公示后放弃引进资格的,以及其他违反来宾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才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引进人才不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入事业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初次就业的,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七级岗位或专技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八级岗位或专技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在管理九级岗位或者专技十二级岗位。符合上述条件但不属于首次岗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已在原单位聘用至相应层级岗位或担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适当放宽岗位聘用条件,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二)通过“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引进的人才,除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外,给予发放服务产业发展人才专项补贴,确保引进5年内享受不低于同级同类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专项补贴与来人才发〔2019〕10号文件所规定生活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专项补贴与人才工作表现挂钩,如当年人才专项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停止发放当年补贴。引进人才在来宾市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如服务期内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自调任之日停止发放专项补贴,按照来人才发〔2019〕10号文件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服务期满未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按照同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
(三)引进人才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程序步骤
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引进工作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步骤如下:
(一)公告。组织、人社部门通过来宾人才网、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有意愿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lbsrcb@126.com;地址:(546100)广西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7月20日。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日期7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四)面试和考核。
1.报考同一需求岗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且需求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需求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含)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2.报考同一需求岗位人员有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或均为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给予硕士研究生适当加分,依据面试得分确定考核对象;
3.报考同一需求岗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25人,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等因素,提出引进和工作安排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评价优秀的人才,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储备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根据人才意愿、专业、工作经历等因素综合研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
(五)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要求组织体检。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培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导师带培、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措施,加快人才成长,为表现优秀者搭建展现才能的舞台。
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可关注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来宾先锋”或登录“来宾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rencai.lbsdj.com/)”“来宾人才网”了解详情。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或来宾市人社局联系。来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72—4278067,4278059(传真);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72—4278510,4278512(传真)。
附件:
1.来宾市2022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需求表.docx
2.广西来宾市2022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报名表.docx
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