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调岗位
南充市蚕业管理总站考调岗位为管理九级及以下,南充市农业信息服务站考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岁及以下(198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5)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处于新录用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的。
(8)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21日8:30—11:30;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902室(南充市北湖路4号)。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3)《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如实准确填报,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提供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7)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岗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8)考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资料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开考比例
结合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调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参考资料不指定。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未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考调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四)在考调全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须签署《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17-2289128;监督电话:0817-2289135(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南充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