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9号)规定,鸡西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单位工作职责范围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重要文件合法合规审核,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聘任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和敏感案(事)件以及重要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为1年,3家法律顾问单位负责25个市政府部门法律事务(25个市政府部门分成3组),分别对应负责1组市政府部门法律事务,每家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费用不超10万元(包括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三、选聘对象条件
(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条件
1.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2.具有3年以上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信誉良好;
(二)具体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应当具备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一般在3年以上,熟悉了解我市市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知识;
3.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且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无不良执业记录(不良执业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精力充沛。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
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2年6月15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并将扫描件投递到电子邮箱:sfjlsk2011@163.com。现场提交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55号鸡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504。请注明参聘法律顾问单位。
(二)评审遴选
鸡西市司法局将协调鸡西市财政局和鸡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个人的职业操守、年龄结构、相关业绩以及法律顾问服务报价、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举措等因素,择优确定。
联系人:高静志
联系电话:0467-2394322、18846749908
附件:参加选聘应提交报名材料
鸡西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