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驻莲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社保厅省军区政治部《浙江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浙政发〔2014〕25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2021年12月21日区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驻莲部队正团职军人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驻莲部队正团职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现驻莲部队连续任职正团职三年以上军人随军家属。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莲都区囿山路566号406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军人随军家属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同时填写《2022年莲都区面向驻莲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在面试前1天,按岗位笔试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莲都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莲都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358871。
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