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道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宿豫区豫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裕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宿豫区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2年宿豫区国有企业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5日之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宿豫区人社局社保大厅201室(宿迁技师学院大门东侧),报名咨询电话:0527—84456100
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其中5月8日正常休息);
(2)考生报名审核合格后需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填写的《招聘报名表》,本人2寸照片2张;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2)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中国宿豫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进人面试考生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认定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审核通过后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发布。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宿豫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3.被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名、到考点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考试。
六、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527-84203155
2.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0527-82688015
3.江苏道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27-88180023
4.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27-88858026
5.宿豫区豫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0527-82680169
6.宿迁市宿豫区裕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527-81222012
监督电话
1.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27-84465513
2.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34
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