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向北京地区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岗位2个,专业要求分别为二级学科:社会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四个专业,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2月23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6.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2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阶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公招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发布《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公招网(www.gongzhao.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下午17:00。
联系电话:6298606862986061
联系人:安海燕张洁
2.考生提交报名材料
(1)《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2.5*3.5cm像素413*295,蓝、白彩色均可);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的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2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
时间为5月13日-5月14日。考生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报名材料。报名信息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2年5月14日—5月16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的同时也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书本人签字后在进入考场时上交。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事宜。
笔试当天,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方可进入考点。
(四)资格复审
时间为5月21日。区委党校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地点是:海淀区委党校教学楼三层会议室)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提供《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与本次报名时上传附件要求一致,补充材料以单位通知为准。
6.考生在校读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证书、奖励证书及公开发表的文章。
本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非本人办理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五)面试阶段
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考生放弃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党校教师岗位工作要求,在面试阶段分为试讲、面试两部分。
1.试讲环节。参加试讲人员须根据申报岗位要求,面向考官现场授课。按照相关授课内容,准备30分钟的讲授课程并进行PPT演示,课程内容要体现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其中,申报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应当围绕当前国际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授课;申报社会学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应当围绕当前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授课。试讲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环节。面试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其中,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区委党校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招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区人保局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党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调入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补充公告将在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三)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如下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党校举报监督电话:62986061(8:30-17:30)
本公告由海淀区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中共海淀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