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组织部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部署,持续实施“齐聚英才”行动计划,齐齐哈尔市决定开展2022年“名校优生”选聘工作,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764名,其中市直局属事业单位32名,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732名,有关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
二、岗位要求
(一)市直局属事业单位,建华区、铁锋区所属事业单位。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其中:医技岗位可放宽至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医学类本科学历优秀毕业生。
(二)其他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三)边远地区艰苦岗。齐齐哈尔籍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齐齐哈尔籍:1.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中有一人户籍在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2.生源地为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
(四)特殊说明。1.预科生、三批次录取的本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以及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只可报名边远地区艰苦岗;2.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只可报名有相应专业需求的岗位和边远地区艰苦岗;3.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4.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特岗教师)不列入选聘范围;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生限2022年毕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边远地区艰苦岗可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报名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岗位,市直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在高校就读期间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县(市)区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及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报名教师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可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2年4月26日9时至5月11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可在2022年4月27日9时至5月12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结束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面谈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是否取消该岗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谈
面谈侧重人选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告通知。
(五)考察
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
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详情咨询可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附件3)。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