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本级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公告规定,现将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类)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类)
根据《关于乐山市市本级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最低分数线为各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类)为:68.65分。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4月完成。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0833-2435462;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市纪委监委:0833-2446627;
市委宣传部:0833-2429195/0833-244334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33-2134798;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0833-2190503;
市科学技术局:0833-2157206;
市公安局:0833-2499205;
市民政局:0833-2133012、0833-2105320;
市财政局:0833-244309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12161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3-2131153;
市交通运输局:0833-2428517;
市水务局:0833-2108309/0833-2423329;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3-213029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33-2150729;
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市审计局:0833-2480983;
市数字经济局:0833-2096858;
市林业和园林局:0833-2136676/0833-2446469;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833-2431970;
市医疗保障局:0833-2694571;
市体育局:0833-2432867;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33-2455135;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69028;
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0833-2555838。
附件:乐山市市本级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