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关于印发〈惠城区开发2022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2〕6号)部署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我街道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2年河南岸街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4号楼2楼201(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32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2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每年一签。
2.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到期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项,由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河南岸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doc
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1日